
社團法人台中市身障福利協進會本會會員分:
n 基本會員:
凡籍設本市年滿廿歲,思想純正,贊成本會宗旨之殘障者,願加入本會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者皆得為本會會員。
n 愛心會員:
凡滿廿歲之非殘障人士,誠摯奉獻愛心服務殘障者,經填具入會申請書及理事會通過,並贊助經費壹仟元以上者;凡一次繳交壹萬元以上者,得為永久愛心會員。
n 贊助會員:
凡非籍設本市年滿廿歲,思想純正,贊成本會宗旨之殘障者,願加入本會並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同基本會員)者,皆得為本會贊助會員。
n 團體會員:
凡由公司行號或團體經志願以團體名義加入本會,每年固定繳伍仟元以上者,得為本會團體會員;一次交繳伍萬元以上者,得為永久愛心團體會員。
以上除基本會員外,凡未滿廿歲、有行為能力、贊同本會宗旨並經家長同意,理事會同意審核通過,繳納會費、入會費,得為本會贊助會員或愛心會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