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讓您的權利睡著了
- 發佈日期:2011-05-19
你是身心障礙者嗎? 身心障礙保護法中, 規定「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係指個人因生理或心理因素致其參與社會及從事生產活動功能受到限制或無法發揮,經鑑定符合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所定等級之下列障礙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為範圍..」,「前項障礙類別之等級..由中央衛生主管機關定之 」。 也就是說,凡要享受身保法所提供的一切保障、福利與照顧者,都必須先向政府機關的申請鑑定,前往指定的醫院辦理鑑定後,再由各縣市政府發給「身心障礙手冊」即「殘障手冊」。 ICF是一種評量工具,透過一連串的編碼來說明一個人的狀態,並可透過此制度來促進不同專業之間互相溝通之媒介。全面施行之後即必須進行重新鑑定與評估,屆時原領取身心障礙手冊者即必須配合各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時間及方式,辦理重新鑑定及需求評估,並視鑑定結果換發身心障礙證明,屆期仍未辦理者將註銷身心障礙手冊,而相關權益亦將中斷。
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
對象、標準: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領有政府所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中低收入戶,本人及同住扶養者於各縣(市)確無自有住宅。
方式、金額 : 戶內三人以上者: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三千元。 戶內二人以下者: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二千元。 前二款所指戶內直系血親尊親屬如未同住,補助人數不予列計。 租屋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助;申請補助金額低於規定上限者,覈實補助。 應附文件 申請表 : 三個月內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 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一份。 租賃房屋租賃契約書正本一份。 身心障礙者人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一份。 申請人及其同住扶養者無自有住宅證明(財產歸戶證明)。 無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資格者,需填附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生活補助調查表。 房屋稅籍證明或當年度房屋稅繳稅證明單。 屋主戶口名簿影本
受理單位 本市各區區公所社建課 http://www.society.taichung.gov.tw/from/index-1.asp?m=3&m1=4&m2=25&sid=69&id=243 申請表格及說明請上網查詢 聯絡電話 04-22289111#37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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