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獎學金 開始申請~即日起到10月15日止 逾期恕不受理~
- 發佈日期:2022-07-15
一、本會為加強身心障礙會員福利,鼓勵會員及其子女努力向學,特制定本辦法,錄取名額以理監事審核通過為準。 二、鼓勵標準:分為大學及專科(研究所以上)、高中及高職、國中共三組,獎金以協會預算編列(國中1000元 高中1200元 大專以上1600元)。 三、申請條件: 1.凡為本會身心障礙會員者,且已履行本會義務者(會費繳交至108年度者)。 2.操行成績滿80分或甲等以上者。 3.學業成績總平均:國中90分;高中85分;大專80分(依教育部規定,上下學期合計須修習滿18學分)。 四、應備書表: 1.申請書乙份。 2.戶口名簿影本(證明為直系子女用)。 3.110學年度(含上下學期)操行暨學業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 五、本會於即日起至111年10月15日(六)受理申請。郵寄者以掛號方式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候。 六、附則 1.申請人若有以不實文件申領獎學金情事經發現者,本會得依法追回該獎學金,並公告其姓名及永遠取消申請資格。 2.夫妻同為本會基本會員或贊助會員時,僅限由一人申請之。 3.申請表如不敷使用,可自行影印使用。 七、本辦法經108.09.21理事會修正通過後實施。
相關附件:
110學年獎學金申請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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